宿州市“政府开放日”活动制度

来源: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10-28 15:0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4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将政府开放日活动打造成为政民互动的有效载体,切实加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活动主旨

(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知情权是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前提,要通过政府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和方式,让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政府各部门职能职责、办事程序等。

(二)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权。参与权是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要通过政府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参与到政府的日常工作和重大公务活动中,助推社会治理。

(三)保障人民群众表达权。表达权是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关键所在,要通过政府开放日活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充分融入到政策制定和履职履责的过程中,推进政府科学决策,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四)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监督权是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保证,要通过政府开放日活动让监督零距离、面对面,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监督效果,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二、主体和对象

(一)政府开放日活动的实施主体是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及与基层群众、企业联系紧密的企事业单位、服务窗口等。

(二)政府开放日活动的参与对象是在当地工作、生活、学习,关心经济社会发展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主要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群众,引进人才、创业者、职工代表、社区工作者,网民代表,各行各业代表等。

三、活动内容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决策部署,结合本部门重点任务、重要活动和阶段性工作安排,聚焦公众关切和民生重点事项,以严格依法行政、深化行政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建设、保障改善民生、重点工程项目等为重点,全方位介绍和展示部门的主要职能、制度规范、特色亮点、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等。主动邀请群众参与部门日常工作、听取群众需求和意见建议,搭建政府与群众之间和谐有效的互动平台,建立群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密切群众与政府的关系,构建起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组织形式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特点,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事项,组织开展针对性活动,确定鲜明的政府开放日主题,有效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原则上通过以下方式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

(一)政府开放日活动举行前3个工作日内,由举办单位成立遴选小组,拟定邀请代表人数及分配名额,在政府门户网、新闻媒体、微信微博平台公开征集代表;或者以推荐的方式产生初步对象,经相关部门联合审查,确定参加活动代表,并以一定方式进行公示。

(二)组织人员参观本部门办公场所、服务窗口等,介绍本部门职能职责、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重点业务、工作成效等情况,以工作实绩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三)组织参加人员参与本部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性会议,观摩证件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活动,以现场体验推进政民互动。

(四)征求参加人员关于优化工作作风、改进工作举措、提高工作实效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在政府开放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或整改措施逐条向参加人员反馈,并通过网站、两微等政务新媒体向社会公开,搭建起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平台。

五、时间安排

与基层和社会群众日常联系较多的部门和单位,每年举行政府开放日活动不少于2(上半年、下半年各1)。与基层和社会群众联系较少的部门和单位,原则上每年举办1政府开放日活动。有条件的部门可视职能特点和工作要求,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设立固定政府开放日时间和开放场所,定期组织开展活动。

六、相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力求实效。坚持简朴、务实、安全的原则,突出重点、聚焦中心、精心设计适合本部门、本行业特点的活动载体和平台,逐步扩大开放的范围,拓展开放途径,注重活动实效性和影响力,避免形式主义,推动政府服务基层、服务发展取得新成效。

(二)精心安排,形成机制。认真总结活动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分析存在的原因和不足,不断创新完善活动主题内容和开放模式,使之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深化政府和群众的密切联系。

(三)营造氛围,做好宣传。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网络平台,引领社会舆论,探索直播发布形式,拓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外延,发挥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吸引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政府开放日活动。

(四)及时总结,规范公开。及时总结梳理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包括图文资料),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上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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