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马园区安置房、标准化厂房等工程供电EPC等项目服务单位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17 17:09来源: 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编辑:宿马现代产业园区阅读次数:字号:背景颜色:

项目编号:SM-2020-031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 :宿马园区安置房、标准化厂房等工程供电EPC等项目服务单位比选

2、招标人名称 :宿州马鞍山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3、招标备案单位名称: 宿马园区招标办   

4、工程实施地点:宿马园区。  

5、项目概况:

项目一:宿马园区安置房、标准化厂房等工程供电EPC项目,投资额约2亿元;

项目二:宿马园区新河湿地公园景观工程项目,投资额约1500万元;

项目三:宿马园区灵城路、江东路、采石路道路周边绿化工程,投资额约540万元;

项目四:园区美好乡村污水处理站污水管网排查修复及移交运营项目;

项目五:宿马园区部分道路隔离护栏花草采购,预算约113.7万元;

项目六:宿州皖北保税仓储物流中心工程(一标段),投资额约566万元;

项目七:宿马产业园宴嬉路(佳山路-含城路)道路工程,投资额约610万元;

项目八:宿马园区江东路、含城路北延、龙城路西延道路及天门大道下穿段路基路面建设工程,投资额约3740万元。

项目一、二、三、四、五分别比选出一家代理服务单位;项目六、七、八分别比选出一家审计服务单位。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项目一报名要求:

1、项目要求招标代理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有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内容,且已进行宿州市公共资源名录登记,且在宿州市名录登记中为100分。

2、企业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3项投资额不低于2亿元的EPC项目的招标代理。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组负责人具有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或国有建筑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在宿州市公共资源名录登记备案名单中,具有类似项目代理经验并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明细;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3项投资额不低于2亿元的EPC项目的招标代理;

提供材料要求:企业和负责人相关证书及社保缴费明细、名录登记截图、业绩代理合同(代理合同中需明确项目负责人,否则不予认可)和招标公告网站截图等。

项目二、三、四、五报名要求:

1、项目要求招标代理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有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内容,且已进行宿州市公共资源名录登记,且在宿州市名录登记中为100分。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拟派项目组负责人具有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或国有建筑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在宿州市公共资源名录登记备案名单中,具有类似项目代理经验并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明细;

提供材料要求:企业和负责人相关证书及社保缴费明细、名录登记截图。

项目六、七、八报名要求:

1、项目六、七、八是结算审计项目,需出具结算审计报告书。

2、造价咨询企业需具有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六、七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3项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竣工结算审计业绩;项目八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3项投资额不低于4000万元竣工结算审计业绩。提供造价咨询合同和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是国家(或一级)注册造价师,项目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均需具有二级造价师(或造价员)资格。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3项投资额不低于4000万元竣工结算审计业绩。

提供材料要求:企业和负责人相关证书及社保缴费明细、造价咨询合同和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业绩以竣工结算审计报告里审核人为准)等。

三、报名材料

1、代理单位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记备案公示截图及综合考评分数;

2、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代表报名的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近6个月社保缴费明细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业绩:

5.1项目一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招标公告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5.2项目六至八需提供造价咨询合同和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复印件:

6、密封报价函(以折扣率为体现方式)(项目一至五报价函格式见附件1,项目六至八报价函格式见附件2)。

注: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将被记入园区不良行为档案,禁止其一年内参加园区所有招投标活动。2、报名材料应分别递交,项目一报名材料单独密封递交;项目二、三、四、五一份报名材料密封递交(四个项目应分别报折扣率);项目六、七、八一份报名材料密封递交。

三、报名及开标时间

2020年 9 月18日上午10:30-11:30,在宿马集团一楼会议室现场报名,拟派委托人携带符合上述各项目条件要求的报名资料参与验证,验证通过单位方可参与该包比选。  

四、比选程序

4.1项目一至五比选方式:

1.报名少于3家的项目不开标比选;

2.对达到规定比选数量招标报价现场开启进行比较,在符合本公告规定要求的基础上,项目比选候选人的折扣率报价平均值为基准折扣率,比选候选人折扣率与基准折扣率相比较,绝对值最接近基准折扣率的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推荐第二、三候选人。当绝对值完全相等时,低于基准折扣率的报价优先推荐,绝对值相等且报价折扣率相同,由业主单位代表抽签决定排序。

3.折扣率报价平均值计算办法:3家≦比选候选人家数≦5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折扣率,余下所有候选人折扣率平均值即为报价平均值;5家<比选候选人家数≦10家,去掉两个最高和两个最低折扣率,余下所有候选人折扣率平均值即为报价平均值;比选候选人家数>10家,去掉三个最高和三个最低折扣率,余下所有候选人折扣率平均值即为报价平均值。

上述价格包括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代理费、评标专家费、论证费等),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责任、义务等支出,请各参加比选的服务单位谨慎报价。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否则将被记入园区不良行为档案,禁止参加园区所有招投标活动。

注:代理费实际收费=收费标准*折扣率(参与比选单位在填报报价函时请注意折扣率的填写)。

4.2  项目六至八比选方式:

1、先对参加项目六至八的比选单位按报名要求分别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参与随机摇号。

2、审计费用按园区竣工结算审计统一收费标准。

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否则将被记入园区不良行为档案,禁止参加园区所有招投标活动。

 联系人:张尧       

联系方式:0557-2666308

2020年9 月17日

报价函 附件1.doc

报价函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