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宿州市2023年市县自查排查上报65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宿马园区“宿州市百汇水泥制品厂”已经拆除,不具备生产条件,但仍有部分生产成品摆放在场地,没有及时清理完毕。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马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对现场存在的生产成品进行清理。
四、目标任务
生产成品全部清理完成。
五、完成时限
2023年9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现场核查,宿马园区“宿州市百汇水泥制品厂”生产成品已清理完毕。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宿马管理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557-2666031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