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富环保年产250吨活性炭纤维、800吨碳基新材料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24 16:11来源: 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编辑:宿马现代产业园区阅读次数:字号:背景颜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中心对天富环保年产250吨活性炭纤维、800吨碳基新材料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批  文:  

号:宿马环函〔2024〕1号

公示日期:2023年1月24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办理部门: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宿马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57—2666169

地址: 宿马园区宿马集团603室

天富环保年产250吨活性炭纤维、800吨碳基新材料项目(重新报批)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