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市重点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拟表彰对象的补充公示
根据宿州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宿州市推荐重点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经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现将拟补充表彰1个先进集体和2个先进个人进行公示:
拟补充表彰先进集体1家:
山鹰纸业(宿州)有限责任公司
拟补充表彰先进个人2名:
张群富 泰盛(宿州)生活用品有限公司
陈 朴 安徽蓝魔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5天(2024年2月2日—2月7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公示期间,接受口头、书面或来电反映。
邮政编码:234000
电 话:0557-2666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