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分局提醒,年报开始啦

发布日期:2024-03-14 10:15来源: 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编辑:宿马现代产业园区阅读次数:字号:背景颜色:

一、年报公示主体

2023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

二、年报公示的时间

2024年1月1日—6月30日

三、年报公示方式

(一)网上填报

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s://www.gsxt.gov.cn/ 登录首页选择信息填报逐项如实填报。

 

(二)手机填报

具体可关注各省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在菜单栏寻找年报入口。关注安徽市场监管,选择政务服务“掌上年报” 。或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选择国家公示系统进行填报。

(三)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1.未按时进行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若满3年企业还未移出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市场监管部门每年都会按照一定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市场主体作为公示信息检查对象,检查公示信息真实性,发现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注意

1. 企业报送年度报告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2. 填写过程中根据左侧提示信息逐项填写并保存。(实际内容会根据企业经营情况部分增减。)

3. 注意选择“公示”或者“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