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博学院农贸大市场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1 09:36来源: 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编辑:宿马现代产业园区阅读次数:字号:背景颜色:

现有“绿地博学院农贸大市场”进行对外公开招租。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商铺概况

该市场位于雨山路西侧、宿马学校西侧,一层/二层/三层,建筑面积约1893㎡。注:具体面积以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参考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敬请各位竞租人自行实地查勘,并认可。

二、招租方式

1、对外公开招租,年最低报价不得低于196200元;

2、报价以密封件形式,由个人带至开标现场;

3、为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招标价高者为中标意向人。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

三、租赁期限

承租人的租赁期限为5年,装修期3个月,房租一年一交。具体起止日期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四、招租对象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均可参与报名及竞价。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记录;自然人应提供征信证明材料;失信企业或失信自然人不具有报名资格。

注:不符合城市规划或影响城市文明的行业不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五、竞租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租人报名登记时需缴纳竞租保证金,本宗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

2、中标承租人须与招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抵扣《房屋租赁合同》里的履约保证金。未竞租成功者,凭缴款凭证如数退还(不计利息);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5万元;在签订合同后一周内,一次性缴纳一年租金;

3、第一承租人不在规定时间内(竞拍成功后一周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合同》里约定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视为承租人已放弃租赁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第二高价为递补者;

4、竞租人自行到现场查看商铺状况,详细了解竞租标的物的情况,一经交纳竞租保证金即表示对所有情况有了清晰的了解,并承认标的物的现状,对自己的竞租行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六、承租条件

1、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外转租,如发现转租行为,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消防等相关费用及租赁期内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请有意竞租者请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20日9:00~16: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征信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办理竞租登记手续。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6:00

报名地址:“宿马集团”11楼1113室

联系电话:0557-2666778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年11月21日上午10点11,在“宿马集团”11楼1113室现场开标。
   九、竞租保证金缴款账户

收款单位:宿州市淮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银河一路支行

   号:34050172530800000072

十、宿州市淮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房屋租赁合同.docx

宿州市淮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