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马园区SMY19-08-(02、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公示
关于宿马园区SMY19-08-(02、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公示
编制原因:为提升片区土地价值,带动片区周边发展,结合园区重点产业布局等因素,特编制SMY19-08-(02、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编制内容:包括地块用地界限、用地面积、地块指标等。
地块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m) |
SMY19-08-02地块 |
工业用地 |
2.47 |
≥1.2 |
≥40% |
≤15% |
≥-10 m、≤50m |
SMY19-08-03地块 |
工业用地 |
2.01 |
≥1.2 |
≥40% |
≤15% |
≥-10 m、≤50m |
公示单位: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宿马中心
公示地点: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0日——2025年3月22日。
意见反馈: 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规划指标调整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和联系电话。2.若您认为是该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至公示期届满后3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无异议。4.电子邮件请发送至95661294@qq.com;书面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邮政编码:234000。
联系方式: 联系人: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宿马中心,联系电话: 2667066。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宿马中心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