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宿州市2025年大排查专项行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清单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安徽睿智弘科技有限公司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未按环评要求配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马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按环评要求配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四、目标任务
有机废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处理。
五、完成时限
2025年9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核查,现场已按环评要求配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马园区规划建设部反映。
监督电话:0557-2666097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