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马园区雪枫小学二校区项目测绘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WL20250429
二、项目名称:宿马园区雪枫小学二校区项目测绘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伟志股份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梅岭街道世纪大道899号永晟金融大厦6楼
中标(成交)金额:4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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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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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宿马园区雪枫小学二校区项目测绘项目 服务范围:宿马园区管委会拟建设的宿州市雪枫小学宿马二校区项目位于宿马园区,塘河南路以南、经五路(规划)以东、新河滨水绿地西北侧,规划用地面积约37423.07平方米,拟建设36班小学。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9796.07平方米(包含教学用房13328.45平方米、食堂及后勤生活用房1709.96平方米、办公用房2107.63平方米、图书馆1115.98平方米、风雨操场1534.05平方米)。容积率0.53,建筑密度19.93%,绿地率35.33%,机动车停车位86个,非机动车车位256个。 服务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测绘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保证测绘成果的完整、准确,并对测绘成果负质量责任。(具体面积以实际现场测量为准)。 服务时间:20日历天 服务标准:根据测绘项目业务需求,供应商需提供项目所需的相关测绘成果并通过采购人认可及上级有关部门验收通过。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御品华府5栋1单元2803,联系方式:1515570303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宿州大道与闵子路交汇处向西100米宿马集团
联系方式:191667073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银河一路御品华府5栋1单元2803
联系方式:15155703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亮亮
电 话:15155703030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3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