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5年宿州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问题清单(问题编号:2025212、2025217、2025222、2025223)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一)宿马园区安徽驿品休闲用品有限公司燃气锅炉未进行低氮改造。
(二)宿马园区善恩康生物科技燃气锅炉未进行低氮改造。
(三)宿马园区安徽兴邦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未按环评要求配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四)宿马园区安徽嘉晨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焊接工段废气处理设施未开启、活性炭半年未更换。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马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一)燃气锅炉配套建设低氮燃烧器。
(二)燃气锅炉配套建设低氮燃烧器。
(三)按环评要求配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四)规范运行废气处理设施,定期更换活性炭。
四、目标任务
(一)氮氧化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氮氧化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有机废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处理并达标排放。
(四)规范运行废气处理设施,定期更换活性炭。
五、完成时限
2025年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经现场核查,企业燃气锅炉管道已拆除,消除使用功能。
(二)现场核查,企业燃气锅炉已配备低氮燃烧器,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废气排放达标。
(三)经现场核查,企业已按环评要求配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四)经现场核查,企业已规范运行废气处理设施、记录台账;活性炭已更换。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宿马管理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557-2666031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