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新城保洁空档期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8 11:33来源: 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编辑:宿马现代产业园区阅读次数:字号:背景颜色:

一、项目编号:CGSMZX-2025003

二、项目名称:东部新城保洁空档期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州市嘉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大店镇宿灵路北侧186号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伍万伍仟玖佰元整(¥155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东部新城保洁空档期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65个自然庄生活垃圾清运,蒿沟街主街道保洁、垃圾分类桶配备等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60日历天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招标文件约定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宿马中心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单位;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宿马中心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宿州大道宿马园区  

联系方式:18955711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安厦时代广场C栋2401

联系方式:182259652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   工    

电   话:18225965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