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宿州市2026年6月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清单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宿马园区“新河”闵子路桥西约300米段、北岸河堤北侧倾倒、掩埋生活垃圾。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马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组织专业队伍,对非法倾倒和掩埋的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挖,确保无遗漏;将该区域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增加日常巡查频次。
四、目标任务
非法倾倒和掩埋的生活垃圾完成清理和转运。
五、完成时限
2026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现场核查,非法倾倒和掩埋的生活垃圾已完成清理和转运工作。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马园区东城行管会反映。
监督电话:0557-2186036
2026年3月13日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3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