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宿州市2026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清单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一)宿马园区安徽恒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塑工段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长期未更换。
(二)宿马园区安徽鸿儒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未办理排污许可登记手续。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马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一)按要求定期更换活性炭。
(二)督促企业规定时间内完成排污登记。
四、目标任务
(一)督促企业规定时间内完成排污登记。
(二)企业规定时间内完成排污登记。
五、完成时限
2026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经现场核查,企业已按要求定期更换活性炭。
(二)经现场核查,企业已完成排污登记。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宿马管理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557-2666031
2026年4月28日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3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