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宿州市2026年6月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清单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宿马园区绿地朗香院小区西门门口、新安路道路路面上露天堆放大量建筑、装潢垃圾。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马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一)组织专业队伍,对露天堆放的建筑、装潢垃圾进行彻底清运。清运过程中需采取喷水保湿等有效措施控制扬尘,防止二次污染;
(二)物业服务单位通过业主群、公告栏等方式,明确告知居民装修垃圾的投放规范、清运责任、临时堆放点位置及违规投放后果。
四、目标任务
露天堆放的建筑、装潢垃圾清理完毕,路面恢复洁净。
五、完成时限
2026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现场核查,露天堆放在道路路面上的建筑、装潢垃圾清理完毕,路面恢复洁净,同时已规划指定垃圾倾倒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东城行管会反映。
监督电话:0557-2186036
2026年5月6日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3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