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宿马园区分局关于对因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的提醒告知书
为进一步引导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净化市场环境,优化资源配置,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宿马园区分局将对因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的企业开展清理吊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提醒告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与法律依据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宿马园区分局将对因连续两年(2023年度、2024年度)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进行清理。
二、清理措施与法律后果
对因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的企业,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宿马园区分局将在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程序。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应及时办理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重要提示与整改期限
为助力企业经济发展,提升信用监管服务水平,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宿马园区分局特发布此提醒告知书。
(一)有继续经营意愿的,补报2023年度、2024年度的年度报告并申请信用修复;
(二)无继续经营意愿的,主动申请并完成注销登记。自告知书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相关市场主体主动补齐年报。逾期未改正的,将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程序。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7-2666160
地址:安徽宿州市宿马园区管委会501办公室
附件:因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名单
因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名单.xlsx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宿马园区分局
2026年6月29日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3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