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78528426/202009-00020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0-06-16 发布日期: 2020-06-16 11:06
文  号: 宿马管秘 〔2020〕28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规范性文件】宿马现代产业园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政策咨询机关: 经济发展部 政策咨询电话: 2666053

【规范性文件】宿马现代产业园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来源:宿马园区管委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6-16 11:06 编辑:宿马园区

【规范性文件】宿马现代产业园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宿马管秘202028

 

各部室(局)、各分支机构、东城行管会、投资集团

现将《宿马现代产业园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宿马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2020616

 

宿马现代产业园区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2020616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中共宿州市委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宿发20206号文件要求,着力破解不利于激发市场活力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打造宿马园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堵点,10大任务20项提升行动为主抓手,对标省、市一流营商环境,强力推进“五减三改两提升” (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减成本,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提升营商环境便利度、提升市场主体和群众满意度),着力营造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营造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

1.推行园区“一网通办”。加快一体化在线平台建设,开展数据归集共享“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积极融入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现个人事项100%“全程网办”。(牵头单位:园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完成时限:2020年7月)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力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分级分类梳理公布“网上办、就近办、同城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坚持“五统一”(统一名称标识、统一办事指南、统一办事流程、统一人员管理、统一服务标准),实现“最多跑一次,多次是例外”。全面落实各级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制度,提供“店小二”式服务;提供7×24小时不打烊服务,全面提升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便利度。(牵头单位:园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完成时限:2020年7月)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事项、要件材料,一律取消。(牵头单位:园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完成时限:2020年7月)

3.加大工程建设领域改革力度。深入推进“多规合一、联合审图、联合验收”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落实并联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864”工作日办结,审批事项全省最简。推行电子化审批,加强审批监督管理,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部纳入审批管理系统实时监管范围,坚决杜绝“体外循环”。(牵头单位:规划建设部;责任单位:国土分局;完成时限:2020年8月)立足区域特点、产业定位、项目建设,选择法定必须做、企业有需求的评估评价事项,如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水资源论证、气候可行性论证等,开展区域评估。(牵头单位:规划建设部;责任单位:经济发展部、国土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完成时限:2020年6月)

(二)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4.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准入限制。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除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领域,任何单位不得在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文件中,对民企、外资等社会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性条款和准入门槛。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向社会公示。开展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消除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对不同市场主体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牵头单位:经济发展部、市场监管分局、政务服务中心、财务审计部;责任单位: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完成时限20206月)

5.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完善收费清单制度,推进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集中公示。加强对公用企事业单位的运营监管,建立健全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的价格形成机制和横向比较机制,原则上费用降至全省最低,并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规范安全生产、环保等领域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降低企业设备的监测费用。(牵头单位:经济发展部、市场监管分局、城管分局;责任单位: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完成时限20209月)

(三)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6.进一步加强诚信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行为,认真履行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制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及应用清单,规范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对失信行为加大行政性、司法性、市场性、社会舆论性惩戒力度,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长效机制。(牵头单位:经济发展部;完成时限:常态长效)加快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建立健全防范和治理工作机制。(牵头单位:经济发展部;完成时限202012月)

7.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入宣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精心组织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优化完善权责事项、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清单之外无审批。扎实推进“平安园区”建设,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牵头单位:综合事务部、公安分局、园区扫黑办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完成时限20206月)加强行政许可中介服务管理,除特殊需要并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不得设定强制中介服务,行政机关不得指定和变相指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推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清单管理制度。建立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管理机制。(牵头单位: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完成时限20207月)

(四)营造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

8.营造良好文化氛围。培育新时代企业家精神,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强全社会公平竞争、务实进取、诚实守信、创业创新的意识。推动优质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医疗、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加强与国内外文体组织合作,不断提升宿马园区文化软实力。(牵头单位:经济发展部、社会事务部;责任单位: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完成时限:常态长效)

9.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持续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大力培育和引进高精尖人才,在医疗、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便利,提升对各类人才的吸引力。(牵头单位: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部;完成时限:常态长效)

10.构筑宜居宜业宿马。持续提升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固废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和土壤保护利用,提高森林覆盖率。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城乡环境,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园区生态环境分局、城管分局、社会事务部、经济发展部;责任单位: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完成时限:常态长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园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在经济发展部设立办公室,抽调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人员,专门负责园区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园区各部门、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按照市和园区要求,及时开展营商环境提升行动。

强化督查考核。园区营商环境办公室,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进行通报,督查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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